互联网广告不能“一键关闭”将受罚,发布虚假广告将加重处罚,重点领域广告将受到“严管”。面对9月即将实施的新《广告法》,7月2日,市工商局为企业举行培训班,对新规进行解读。
“全场1折起”对于在浏览网页时跳出来的互联网广告,市民并不陌生,但是有时候想关掉却出现的是广告链接。针对这样的现象,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周莉提醒企业代表,在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后,要求互联网广告不能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特别明确,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新《广告法》实施后,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将更严厉。”周莉表示,以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形为例,在现行法规中,对其处以广告额1—5倍的罚款。而在新《广告法》中则规定,罚款被提高至3—5倍,广告费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将处以20万元—100万元罚款。此外,发布违法广告还将纳入信用档案,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境况。
明明是保健品,却号称“包治百病”。周莉在培训讲座中,还特别强调,重点领域广告将受到“严管”。现行的《广告法》仅规定了7种商品的“广告准则”,而新《广告法》则针对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药品等日益成为虚假广告“重灾区”的领域,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例如,新《广告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新《广告法》还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幼儿乳制品、饮料或其他食品广告;而在教育、培训广告中,不得出现对升学、通过考试等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在招商广告中,也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
此外,新《广告法》还明确,在学校、幼儿园里不能做广告,尤其是教材里不能出现广告。也不能利用校车、校服等变相发布广告。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能再作为代言人出现在广告中。因此,企业在发布广告时,应该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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