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城管委发布《泸州市临时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今后我市将禁止利用人力举牌等形式设置影响市容或道路交通的流动广告。
《办法》规定公益性宣传;大型节庆、文化、体育活动;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经贸洽谈会等;企事业单位举办庆典活动可以设置临时户外广告。但设置期限应与经批准的活动(会展)时间一致,活动(会展)结束后,应在2日内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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