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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搜索引擎有偿服务成“法外之地”,建议纳入《广告法》监管

阅读 1743 次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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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画院副院长韩必省周二表示,一些搜索引擎服务商为牟取暴利,肆意助长各类假医假药、虚假广告、钓鱼欺诈、金融诈骗等违法信息泛滥,严重损害了公众权益,建议将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尽快纳入《广告法>监管。

  韩必省表示,搜索引擎有偿推广,特别是竞价排名推广导致虚假违法广告肆虐,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成为“法外之地”,完善法律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为此,韩必省建议,首先,完善立法,将搜索引擎有偿推广纳入《广告法》管理;其次,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明确区分自然搜索和有偿推广结果;第三,对搜索引擎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处罚力度,对假医假药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发布的《2013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研究报告》显示,至2013年12月,百度(NASDAQ:BIDU)的搜索引擎整体搜索首选率份额达到86.7%,奇虎360(NYSE:QIHU)搜索和搜狗搜索分别为10.1%、2.3%。

  韩必省认为,百度随着收入不断增长,其搜索平台上钓鱼欺诈信息、虚假医药广告日益泛滥的趋势也日益加剧,因此,对搜索引擎有偿推广虚假广告行为必须进行严格处罚,除按广告费之外,还可以按点击量等指标对搜索引擎服务商设置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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